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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日期:2021-02-20 09:38 来源:区交通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1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机关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城市管理委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27号)通知精神,设立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科、基础设施科、交通科;下属2家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基础设施协调指挥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交通运行协调指挥中心。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交通发展战略,对交通行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2.研究拟订本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按相关工作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本区交通发展综合规划,拟订交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管城市道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交通内容的审查。参与区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统筹推进区管城市道路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库。

3.组织编制区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议计划和年度建设建议计划。组织编制交通基础设施维修养护以及交通行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提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4.负责本区交通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和交通行业管理,执行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交通行业的相关行政许可。参与交通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5.负责本区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本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统筹停车管理工作,协调监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行业管理。

7.拟订本区交通科技发展和智能交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组织指导交通信息化建设,推动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组织指导区内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立项、研究、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8.负责本区交通行业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区交通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9.承担朝阳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机关部门行政编制28人,实际22人;事业编制11人,实际8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做好道路基础性工作,持续编制好道路建设计划,加快推进道路建设储备库;补充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推进重点道路及疏堵工程建设进度,推进京密路、京哈高速改造,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品质;逐步推进道路养护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养护任务;继续推进花园闸桥、西直河闸桥和小店桥加固改造工作进展;完成不少于30公里慢行系统整治工作。完成亮马河2处跨河桥梁改造,实现燕莎桥至朝阳公园段通船。

二是增加停车资源供给,缓解停车难问题。充分挖掘居住区周边停车资源,通过拆除违法建设、利用闲置土地、小区内部设置单停单行、改造绿化、见缝插针等方式增加3000停车位资源,积极推进我区立体停车设施建设,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三是加强共享单车监管。继续加强代清理工作,对于企业违投、违停车辆加大打击力度;逐步在CBD区域开展电子围栏建设工作,在2020年试点建设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电子围栏建设范围,规范市民骑行行为与企业运营行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20675.0377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174.4394万元,比2020年22668.736万元减少7494.2966万元;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5500.598339万元;其他资金0.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881.9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27%,比2020年806.77万元增加75.17万元,增长9.32%。主要增长原因为新增入职人员。

(二)项目支出预算14292.499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9.13%,比2020年21861.966万元减少7569.4666万元,下降34.62%。主要减少原因为:1.公共安全支出减少11082.003万元;2.科学技术支出增加395.46万元;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0.03万元;4.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026.7794万元。

(三)上年财政资金结转支出5500.598339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机关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38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3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0.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机关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793.4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908.9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84.5124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1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汽车0辆,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已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朝阳区道路建设前期项目储备库二期项目、交通违法信息采集及指挥调度中心项目等4项重点项目已填报重点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11。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区财政局对我单位“CBD西北区交通优化示范工程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事后绩效评价。分别为1.“CBD西北区交通优化示范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5.03分,绩效级别为“良好”;2.“2018年朝阳区路侧停车动态监测项目”绩效评价得分79.84分,绩效级别为“良好”;3.“2018年区属路路名牌安装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得分75.02分,绩效级别为“良好”。

十二、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